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落細汛期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防范工作要求,督促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源頭治超、重大事故隱患工作落到實處。4月8日,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楊陽、副局長杜海斌帶隊組織相關執法人員對惠州港灣綠色礦產資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色礦山”)開展汛期專項執法檢查,綠色礦山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配合開展了檢查。
目前綠色礦山暫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處于場平階段,楊陽同志首先實地查看了場平區域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并與惠州港灣綠色礦產資源有限公司進行了座談交流。會上,綠色礦山主要負責人詳細介紹了綠色礦山項目推進情況及安全生產管理現狀,楊陽指出綠色礦山項目是大亞灣重點建設項目之一,企業建設初期要嚴格按照法規要求完善前期安全設施設計工作,配置符合要求的專業人才,如水利、電氣、機械、土木等專業技術人員,并充分考慮智能化、自動化,對照大亞灣區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內容提前設計提前規劃,建設高標準礦山。

楊陽強調目前正值汛期,綠色礦山一要加強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提前做好風險分析和汛前大排查、建立健全組織機構、預警預防機制、汛期巡查檢查和緊急撤人制度,儲備必要的搶險救災設備和物資,制定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并定期開展演練,要提前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鴻發老礦區、臨時排土場及場平工作區域做好排查檢查,確保平安度汛。二要對此次執法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及時整改,根據廣東省非煤礦山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引要求做好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防范非煤礦山領域重大安全風險;三是主要負責人要抓好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牽頭履好主要負責人七項職責,特別是對當前非煤礦山幾項重點工作要牽頭部署,并定期牽頭開展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確保重大事故隱患徹底消除,提高非煤礦山安全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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